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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武部招聘何厝民兵哨所哨员2人
厦门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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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10月20日 20:21 发布
来源: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rlzyhshbzj/zfxxgkml/tzgg/202310/t20231020_947347.htm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人武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何厝民兵哨所哨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哨所简介和岗位描述
何厝民兵哨所位于观音山商务旅游区,哨所由女民兵执勤,1958年建哨至今,先后被表彰为 “全国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是福建省、厦门市和思明区的先进典型和“亮丽名片”。
主要职责:
(一)负责哨所值班执勤;
(二)负责观音山商务旅游区附近范围定点巡逻工作;
(三)负责国防教育有关宣传工作;
(四)完成区人武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国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女性,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亲和力优,语言表达能力佳,年龄20周岁至26周岁,(即在1997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未婚,厦门市户籍;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23年10月20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网址:fescofujian.com)、微信公众号(FESCO福建公司)发布。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2023年10月26日17:00。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仅可通过邮件报名。报名人员请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打包,命名为:报名岗位+名字,发送至邮箱:zhou.xiao.qin@fesco.com.cn(注意:(1)邮件标题需备注报名岗位+名字;(2)扫描件等材料请做相应命名,例:身份证-名字;(3)报名表中各栏目均为必填项,填写不完整及未附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报名资料)。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应均为足够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
(1)《报名表》(详见附件)需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贴上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5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参加本次考试;
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chsi.com.cn)的查询验证页面。
5.报名咨询电话:0592-5072952。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7日下午18:00法定上班时间。
2.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6日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日9: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0592-5072952)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报名未成功的人员,请于2023年10月27日 12:00之前重新提交材料,并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14:30—2023年10月27日17:30内进行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3.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由思明区人武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人武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三)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在我司官网及公众号上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我司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
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到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厦门户籍的高校毕业人员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服务期限未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加分。
(2)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在福建省外应征入伍,但已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福建户籍的可参照),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或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及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后加5分。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我市应征入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的。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以上加分项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届时将在我司官网及公众号上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留意我司官网及公众号的相关动态。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由思明区人武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思明区人武部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人武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思明区人武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
3.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思明区人武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思明区人武部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综合总分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思明区人武部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在哨所工作期间,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参照思明区社区委员标准执行,月工资约5600元(已扣除按规定缴交的社保等费用),并按规定缴交社医保、公积金。此外,区人武部每人每月发放执勤补助1000元,并参照区人武部后勤保障模式统一实施伙食供应保障。在哨所工作满3年经申请批准延长哨所工作时间的,从下一年起,区人武部每月为其增发工资调增补贴(具体金额计算为“工作年数X100元”)。
(二)聘用后签订3年劳动合同,服役期满后可转岗为社区网格员,连续计算服役期间工龄,并根据实际表现优先作为社区“两委”候选人培养、推荐,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延长服役期限、留队发展;如服役期满解除合同的,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三)哨所实行军事化管理,值班时需24小时在哨所备勤,每周轮休2天,每年带薪休假5天。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即2023年10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十一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思明区人武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年龄要求计算到2023年10月。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七)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提供报到证;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八)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十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三)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和微信公众号(FESCO福建公司)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人武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8269311。本招聘简章由思明区人武部负责解释。